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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月霞,女,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中共党员,文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编辑。多年参与党建工作理论研究课题和理论文章撰写并分获一、二、三等奖,作品在《旗帜》《宁夏党建研究》《宁夏工作研究》等刊发,撰写的党建工作案例获得全国第二届党建创新成果“百优案例”。2022年撰写的《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获得宁夏党委组织部、宁夏党建研究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理论征文二等奖。2023年度获评学校优秀“师德师风”。承担《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

王顺和,男,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副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荣获教育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成果展示多项奖励;参与全国、宁夏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党建课题3项;主持自治区组织部等六部门“共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部)”项目共计30个子项目,主持“双高”建设项目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获国家开放大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三等奖;参编教材4部。主要承担《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

王维东,男,回族,1979年9月生,中共党员,哲学硕士,副教授,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宁夏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近年来,主持完成自治区教育厅高校课题、自治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课题、宁夏党建研究会课题等厅局级课题10余项,其中2项课题被评为结题“优秀课题”,在《中学政治教学参考》、《宁夏师范学院学报》、《民族艺林》、《宁夏教育》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多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撰写的理论文章和研究报告10余次获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优秀论文、自治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自治区党建研究会调研课题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指导学生拍摄的微电影获第七届全国高校大学生微电影展示活动“特等奖”,曾获自治区“驻村帮扶工作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主要承担《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教学。

何岩,男,中共党员;1987年毕业于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2002年获得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学历;1996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教学工作,先后担任了本校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专职教师,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本科《经济法学》、《律师实务》、《劳动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公司法》、《电子商务法规》、《物业管理法规》等课程责任教师。

周刚,男,中共党员,哲学硕士,副教授职称。先后任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干事、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干事、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思政课教师。长期致力于思政课教学与研究工作,参与国家课题2项,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承担厅级项目3项、校级课题1项,公开发表论文多篇。曾获微课比赛区级二等奖,教学能力大赛区级三等奖等。曾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教风学风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杨娉,研究生,副教授。专业方向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主要讲授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

马晓娟,女,副教授,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研室主任。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骨干,自治区级“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校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曾获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展示二等奖,宁夏高职院校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建设联盟首届微课比赛一等奖,全区职业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大赛暨网络学习空间评选活动高职组二等奖等多个奖项。参与编写《中华民族歌》、《致青年》等书籍,主持自治区级及校级课题7项,公开发表论文近十篇。